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简称塔吉克斯坦,中亚国家之一,位于阿富汗及乌兹别克之间,是中亚诸国之中国土面积最小的国家。1991年苏联解体后独立。
公元9—10世纪,塔吉克民族基本形成,是中亚的一个古老民族。9世纪,塔吉克人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以布哈拉 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服务行业的塔吉克姑娘
为首都的幅员辽阔、国力强盛的萨马尼德王朝,塔吉克人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正是在这一长达百年的历史时期形成。10—13世纪加入伽色尼王国和花拉子模王国。13世纪被蒙古鞑靼人征服。今天塔吉克大部分从西汉一直到西晋都属于中国版图,唐朝再次纳入中国版图,元朝时为蒙古族察合台汗国地,清朝时再次纳入中国版图,东部和南部大部分地区属于中国新疆,西部属中国清朝藩属国浩罕汗国和布哈拉汗国。从中国西汉汉武帝时,今天吉尔吉斯大部分首次纳入中国版图:汉武帝又命李广利于太初元年(前104年)、三年两伐大宛(在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使西域的许多城国相继臣服于汉。太初三年(前102年)战胜大宛后,西汉朝廷在轮台(今新疆轮台东)、渠犁(今新疆库尔勒西南)置使者、校尉,这是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置行政机构之始。后又设置伊循都尉、护鄯善以西使者。后来扩大统治范围,“最凡国五十”,西至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乌孙,今铂尔河上游的大宛,今帕米尔地区的无雷,今阿赖谷地的休循等国,都受其管辖。“汉之号令班西域矣”,西域正式纳入了西汉王朝的版图。1864年10月7日,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边界条约,强行割让中国新疆西部44万平方公里领土,其中就包括原来的中国领土,现今塔吉克的大部分土地。1876年清朝藩属国浩罕汗国被沙俄吞并,至此,原来的中国领土、吉尔吉斯全部土地被沙皇俄罗斯吞并。 唐朝贞观十四年(640年)设置安西都护府。治所西(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城),统安西四镇,龟兹、疏勒、于阗、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辖境相当今新疆及哈萨克东部、吉尔吉斯北部楚河流域。自显庆元年(656年)至麟德元年(664年),这期间,是武则天为皇后辅佐高宗到垂帘听政阶段。显庆、龙朔年间(661-663年),唐军平定西突厥,辖区扩大至今阿尔泰山西至咸海及葱岭的东西各部直至阿姆河两岸城的诸城邦国,包括今吉尔吉斯斯坦大部分。唐朝咸亨元年(670年),安西都护府治所移至碎叶城。16世纪起加入布哈拉汗国。17世纪受叶尔羌汗国统治。清政府统一新疆后设色勒库尔回庄(今塔什库尔干),阿奇木伯克为五品,受叶尔羌办事大臣管辖。新疆建省后置蒲犁分防通判厅,隶于喀什噶尔道。帕米尔古称葱岭,向为中国领土。乾隆二十四年清军战大小和卓于伊什勒库尔诺尔,曾在该湖之北立乾隆御碑一座。立碑之地因而得名“苏满塔什”,意为“有文字的石头”。清朝国力衰落后,浩罕不断侵扰边境,并欲攻取色勒库尔。许多塔吉克人避往叶尔羌一带,弃牧务农。道光十六年秋,浩罕一度侵占色勒库尔,阿奇木伯克库尔察克(Kulchak)阵亡。半年后当地群众和伯克擒拿占领军头目送交叶尔羌办事大臣,驱逐了侵略军。光绪三年冬、四年春,前任阿奇木伯克之子艾里布(Elip)杀阿古柏所立伪官,并诱擒其残部玉努斯江(Yunusjian)送交清军。艾里布因此被授为阿奇木伯克。 1868年,北部费尔干纳州和撒马尔罕州部分地区并入俄国,南部的布哈拉汗原为中国属国,后俄罗斯强行吞并。1885年,沙俄吞并中亚大部分地区,并与英国划定阿富汗地区的边界。俄国人便改为东向侵略,并派遣探险队将中国清朝立碑偷偷移走。随后,俄国人又炮制了“帕米尔乃浩罕遗产”之谬论,妄图强占该地。1892年,俄国不顾清军在此已增设哨所而大举南侵,强占了中国清朝萨雷阔勒岭以西两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其实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边界问题,其最根本的源由就是清末与沙俄签定的一系列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中遗留下的。1880年代左宗棠抬棺率兵收复整个新疆,清朝和沙俄签定边界协议,按协议是山口往南的垂直直线划线,后来沙俄在原有割地基础上又侵占2万多,一直不还。十月革命后,列宁有心归还所有不平等条约中侵占的一切中国领土,但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内斗内战中,外有列强侵略,此愿未能达成,而后斯大林并不执行列宁此项遗愿,归还领土一事不了了之。而不包含在条约中的被占领土也就一直悬而未决。 根据《中俄伊犁条约》而签订的《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将帕米尔西部割让给沙俄(见沙俄侵占帕米尔事件)。光绪十七年沙俄军队至伊什勒库尔诺尔,盗走乾隆御碑。二十一年沙俄又在英国默许下,违约侵占萨雷阔勒岭以西中国领土。清政府对此提出了多次抗议,但由于1894年中日战争爆发,无暇西顾,沙俄乘机要求清廷默认这一非法占领。当时的清政府,即使在被日本弄得焦头烂额的情况下,对此也未予承认。沙俄从此也就不再理会,一直霸占该地。但以后历届中国中央政府都不承认。 1917年11月—1918年2月,北部地区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加入土库曼自治共和国。1920年布哈拉人民革命后,宣布成立布哈拉苏维埃人民共和国。1924年10月14日建立塔吉克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隶属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29年10月16日成立塔吉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同年12月5日加入苏联。1990年8月24日,塔吉克最高苏维埃通过共和国主权宣言。1991年8月底更名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同年9月9日,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宣布独立,确定该日为共和国独立日,12月21日加入独联体。
宪法
1999年9月26日,以全民公决方式通过新宪法,对1994年11月的宪法做了修改。新宪法规定:在塔建立世俗、民主、法制国家;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七年,可连任一届。 议会称“马吉利西·奥利”,为两院制职业议会,是国家最高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上院称“马吉利西·米利”,下院称“马吉利西·纳莫扬达贡”。上院33名议员,其中由索格特州(原列宁纳巴德州)、哈特隆州、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中央直属区和杜尚别市地方议会各选5人,其余8人由总统直接任命,任期5年。塔前总统为上院终身议员。上院主要职能是:确定、修改、撤销国家行政区划;根据总统提议选举和罢免宪法法院院长、副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等。下院设63个议席,其中41个按地方选区由选民选出,22个由党派选举中得票率超过5%的党派推选,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能是:组建选举及全民公决委员会;就法律草案提请全民公决;批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获取和发放国家贷款;批准总统令等。
政府
2006年11月30日,拉赫蒙总统签署命令,将政府组成由27个部委精简为17个,另设13个政府直属机构。
|